一、上世纪60年代初,圆谷英二先生创立了特技摄影技术,开创了特技电影时代。1966 年,“奥特曼”人物形象在圆谷英二先生的制作下诞生了。在此后的几十年间,至今已有近60部“奥特曼”形象相继制作诞生。“奥特曼”形象的著作权归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圆谷制作”)所有。
泰国人辛波特先生(Sompote)为学习广告摄影,曾于60年代来到日本,在圆谷英二先生的另一公司圆谷企业株式会社工作过,并与圆谷英二之子圆谷皋先生有过交往。后圆谷皋先生继承父业任二公司的社长。
二、1995年底,圆谷皋先生去世,几天后,辛波特先生宣称曾在1976年03月04日,与圆谷签订过一份版权转让合同(即《1976年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并称据此日本昭和年代的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已经转让给了他。
日本昭和年代的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指:1、《奥特曼Q》;2、《奥特曼》;3、《奥特曼赛文》;4、《奥特曼归来(奥特曼杰克)》;5、《奥特曼艾斯》;6、《奥特曼泰罗》;7、《詹伯格艾斯》。圆谷制作方面非常吃惊,因为圆谷皋健先生在的近20年间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该合同的存在,圆谷制作内部也从未有人听说过。并且,从1984年使用“奥特曼”形象制作电影时,辛波特先生仍向圆谷制作申请使用许可并支付酬金,同时,圆谷制作在其后长期并大量的实施著作权的现象可见,《1976年合同》的存在并无客观性。
圆谷制作遂索要合同文本,辛波特先生提出先要承认该合同的存在,否则不能提供,并以起诉圆谷制作的被授权商进行威胁。念及辛波特先生曾和圆谷皋先生有过交往,且圆谷皋先生的葬礼辛波特先生也有参加,圆谷制作还是很礼貌地与辛波特先生接触,并于1996年07月23日向辛波特先生发了函件,对于因不知其所称的合同存在一事而导致的麻烦表示歉意。
在收到致歉函件后,辛波特先生才向圆谷制作发去了《1976年合同》复印件。圆谷制作才发现圆谷企业株式会社的公章和圆谷皋先生的签名是伪造的,且所有股东均不知此事。
然而,辛波特先生恶意利用此函,宣称这是圆谷制作对《1976年合同》的认可。此后,即将该合同公诸于众,并开始对外宣称自己才是日本昭和年代的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三、圆谷制作遂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1976年合同》是伪造文件,并向泰国法院起诉要求判定辛波特先生侵犯日本圆谷制作的著作权,并对圆谷制作做出赔偿。日本法院未委托鉴定机构而是由法官本人对《1976年合同》上的公章进行比对,在“基本一致”,而非“完全一致”的情况下,结合间接证据,认定《1976年合同》有效,但同时明确辛波特先生不具有诉争日本昭和年代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归圆谷制作所有。
由于日本法院未委托鉴定机构对争议合同进行司法鉴定,并且在采用间接证据时,过分运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其判决本身体现了严重的主观性,已在日本国内的法律界引起了极大而广泛的争议。
四、泰国法院在对《1976年合同》中存在的许多不真实、不自然及不合法的现象在进行了严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泰国警察总署指定的7名刑事伪造文件鉴定专家对《1976年合同》进行的司法鉴定,认定《1976年合同》系伪造文件,辛波特先生并不享有日本昭和年代的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的任何权利,并判令辛波特先生向著作权人圆谷制作赔偿共约折合人民币550万元的赔偿款。
此后,圆谷制作以伪造合同侵害著作权为由向泰国法院刑事法庭起诉辛波特先生,辛波特先生当着检察官和圆谷制作的面,向泰国法院刑事法庭陈述:其已于2008年将《1976年合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了日本UM株式会社。 2011年02月01日,辛波特先生因伪造合同用以证明自己是日本昭和年代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的权利人,侵害了圆谷制作的著作权,被泰国法院刑事法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伪造合同已被泰国刑事法庭没收。
五、我国法院对《1976年合同》作出的判决:
1.2009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穗中法民三知初字第576号判决,在对《1976年合同》中存在的许多不合逻辑和不合法现象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参考了泰国警察总署对《1976年合同》的司法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1976年合同》无效,该合同为伪造的合同,日本昭和年代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著作权人为日本圆谷制作。这个判决获得了国内法律权威的广泛肯定。
2.2010年11月2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以(2010)粤高法民三終字第63号判决,改判认定《1976年合同》有效,日本昭和年代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1、《奥特曼Q》;2、《奥特曼》;3、《奥特曼赛文》;4、《奥特曼归来(奥特曼杰克)》;5、《奥特曼艾斯》;6、《奥特曼泰罗》;7、《詹伯格艾斯》)终审判决著作权人为日本圆谷制作,辛波特先生享有上述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的使用权。
六、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除涉诉的日本昭和年代旧系列7部“奥特曼”影视作品外,其他“奥特曼”系列影视作品均由SCLA独占性版权总代理,其中包括《迪迦奥特曼》、《戴拿奥特曼》、《盖亚奥特曼》、《高斯奥特曼》、《麦克斯奥特曼》、《奈克赛斯奥特曼》、《梦比优斯奥特曼》、《大怪兽之战奥特银河传说 THE MOVIE》、《赛罗奥特曼 THE MOVIE 超绝战!贝利亚银河帝国》等等各系列影视作品。
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
2011年02月25日